“检察机关召开此次听证会,厘清相关行政机关职责,促进行政机关加强日常检查监管与执法查处之间的衔接协作,有助于推动和规范我市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筑牢燃气安全防线……”
安全生产要坚持防患于未然。2022年6月,为深入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枣阳市检察院积极开展燃气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分情形、分领域开展走访调查。对辖区内餐饮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情况调查发现,新《安全生产法》施行以来,仍有部分商家使用燃气但未加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有的商家位于老旧街区,人员建筑密集,设施老化。对辖区内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走访发现,个别液化气站自行使用三轮货车配送或将瓶装燃气交由不具有相应资质的车辆运输,存在安全隐患。
针对调查发现的燃气使用、运输及经营等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枣阳市检察院及时与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属地街办及市应急管理局开展诉前磋商,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消除安全隐患。
凝聚共识,以“我管”促“都管”。2022年8月,承办人员再次核查发现,虽然大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已安装到位,但仍有部分商户长期拒不安装,不少液化气站也反映缺乏统一的车辆运输标准导致难以执行。为进一步追本溯源、推动问题解决,9月5日,枣阳市检察院组织燃气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系列案件集中公开听证,院副检察长方立中主持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案件基本情况、跟进调查情况及法律法规依据逐一介绍,行政机关围绕整改落实情况、如何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同时提出当前在运输监管方面存在的困难,表示在今后的监管工作中将加强协作,合力筑牢燃气安全防火墙。
听证员也针对相关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一是对于长期拒不安装的商户避免监管查处空白缺位;二是对于短期难以出台统一运输标准的,采取过渡性措施,规范运输车辆规格及驾驶人员,做好防碰撞等安全防护措施;三是加强宣传引导,提升相关经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在听证会总结阶段,方立中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想问题,把重大风险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敢于担当,完善体制,严格监管,让人民群众安心放心。对此,要强化问题导向,扎实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政机关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深入研究分析,制定监管措施,避免监管缺位,为建设文明、美丽枣阳提供安全保障。
安全生产责任重大,影响深远。下一步,枣阳市检察院将注重诉源治理,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持续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检察公益诉讼监督工作,积极推动和规范燃气安全管理,筑牢燃气安全“防护墙”,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