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县委工作部署,落实好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服务郧西建设“绿色低碳先行区,全域旅游示范县”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推动把“从政治上看”的要求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从党的百年奋斗中汲取智慧力量,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理论武装,不断提高检察人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引导党员干警立足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检察履职的动力。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记检察机关政治属性,把讲政治的要求融入检察履职。坚决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报告工作制度,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要案件。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决策和重要会议精神,全力推进疫情防控、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常态化扫黑除恶、安保维稳、优化营商环境、保护生态环境等重点工作,确保县委决策部署能够“一丝不苟、完整准确全面”在检察机关精准落实。
推动党的建设与检察业务相融合。以“党建+”统筹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法治型党组织建设。推进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调整优化党支部设置和支委配备,确保党建工作有效落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制度,把党员组织起来、把力量凝聚起来。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用人导向,进一步激发党员干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将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不断强化检察人员纪律和规矩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二、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以检察履职助推高质量发展
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坚持依法履职,为郧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着力推进平安郧西建设。坚定不移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摆在首位,围绕党的二十大等重大活动,全力做好检察环节安保维稳工作,净化治安环境。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56人,提起公诉216人。严厉打击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共批捕14人,起诉13人;严厉打击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侵财犯罪,共批捕13人,起诉22人;严厉打击非法持有、买卖枪支、交通肇事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共批捕8人,起诉92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共批捕 8人,起诉18人,督促引导侦查机关追赃挽损115万余元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促进长效常治。
在疫情防控中体现检察担当。倾力投入一线防控,坚决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做到闻令而动,全员参与,全力以赴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班子成员各尽其责,全体党员自觉落实“双报到、双报告”要求,全面下沉一线,全力做好人员排查、信息核查、核酸检测、物资保供、值勤值守等工作。同步推进检察工作,扎实履行依法战疫各项检察职能,助力疫情防控常态化,加强看守所疫情防控督导检查,保障在押人员生命健康。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着力构建亲清检企关系,主动走访企业22家,为企业提供常态化法律咨询、政策宣讲服务,帮助企业提高法律风险防控能力。建立涉市场主体案件“绿色通道”,对受理的相关案件快速流转,优先办理,重点监督。逐案开展办案影响、风险研判工作,慎重作出检察决定。依法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批捕2人、起诉2人。对涉嫌犯罪的企业投资者、经营者、管理者、关键岗位人员依法不批捕4人,不起诉8人,对依法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变更强制措施2人。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办理企业合规案件5件,发出合规检察建议4份,有效引导涉案企业合规守法经营。
助推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认真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体现宽严相济。对危害国家安全、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始终保持严惩态势。对主观恶性较小、没有社会危险性、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 41人,不起诉109人。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强化检察长接访、院领导包案等措施,减少社会对立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及时办理答复群众控告、申诉151件。针对检察履职过程中发现的违法犯罪隐患、管理监督漏洞等问题,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5件。加强与纪委监委的沟通衔接,完善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提前介入、互相配合制约机制,增强反腐败合力。对监委移送案件,决定逮捕2人,依法起诉5人。
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积极适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以“止于至善”的理念办好检察为民实事,用心用情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用心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以检察监督促进“六大保护”相互融通、整体落实。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与县教育局联合出台文件,推动教职工入职查询和限制从业、校园性侵害强制报告等制度落地。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6人,起诉 7人。坚持宽容不纵容,对确需惩戒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2人;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依法不起诉 11人。重视诉源治理,13名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15场次,受众2万余人,以法治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用情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件;办理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犯罪案件1件,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号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排查窨井盖50余处,保障群众“脚底下的安全”。加大农民工、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力度,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支持起诉案件 2 件,帮助追回劳动报酬 8万余元。按照“应救尽救”原则,扎实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对15 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17.8 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用力提升检察服务水平。建设完成具有互联网直播功能的检察听证室,以公开促公正,加大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力度。对重大疑难复杂和拟不批捕、不起诉案件实行“应听证尽听证”。向社会公开重要案件信息、案件程序性信息及法律文书506件。建立检律定期会商机制,落实律师互联网阅卷、下载电子卷宗等措施,办理律师申请事项56人次。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组织检察人员围绕公益诉讼、民法典实施、反诈骗等开展法治宣传活动35场次。
四、坚持依法监督善于监督,着力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
落实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努力深化刑事检察。加强与公安机关工作协商,共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有力配合、更实监督促进侦查办案质量提升,督促立案8件,撤案4件。追加逮捕、起诉3人,对侦查活动提出监督意见33件。健全刑事诉讼监督机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3件;对审判活动提出检察监督意见3件。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做好疫情防控条件下监管场所同步检察监督,配合市院对看守所实施巡回检察,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专项检察监督,发现并纠正监管场所安全隐患和执法不规范问题4个,核查“减假暂”案件3件。
全面做强民事检察。以民法典实施为契机,推动形成诉讼过程、诉讼结果和执行程序“三位一体”民事诉讼监督工作格局。受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9件,办结9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对民事审判、执行活动提出检察监督建议 5 件。扎实做好不支持监督申请的释法说理、息诉罢访工作,维护人民法院裁判权威。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五号检察建议”,加强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沟通协作,大力整治虚假诉讼。
创新开展行政检察。深刻认识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重要作用,坚持诉讼内监督和诉讼外监督同步推进,共办理行政监督案件4件,对行政审判活动和行政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2件。开展“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和“护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行政检察监督活动,办理涉营商行政监督案件4件。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件,维护行政执法权威,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积极稳妥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表,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3件,行政机关整改回复45件,促成问题在诉前得到解决。加强与县人大常委会的协作配合,积极开展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通过办理县人大常委会转交的“加强农村水源地保护”的代表建议,向地方政府和县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部门履行对农村村民饮水水源保护、水质监管和农村供水规划建设监管职责,保障了4500余村民饮水用水安全,有效解决民生问题。发挥公益诉讼保护民生民利重要功能,助推重大项目落地落实。
五、深化检察改革,推动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
认真落实全面深化检察改革部署要求,锐意改革、守正创新,推动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
顺利完成司法责任制改革任务。实行符合检察职业特点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将检察人员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司法责任制,落实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和各业务条线检察官权力清单。组建“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检察官办案组等新型办案组织,凸显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院领导共办案164件,占受案总数的19.85%,坚持放权与监督并重,建立健全员额检察官考核、退出、惩戒等监督体系,落实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
深化检察业务管理改革。用好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挥棒,倒逼检察官以求极致的态度落实办案责任。强化检务管理,每月召开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推动工作查漏补缺。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对311名认罪悔罪、自愿接受处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情节较轻的依法不起诉107人;依法起诉的,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166件,法院采纳165件。对认罪认罚、主动退赔、取得谅解的被告人,依法提出从轻量刑建议,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占到93 %,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
六、持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铁军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五个过硬”要求,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
全面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大力推进“质量建设年”和“素能提升年”活动,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谈工作”、“弘扬工匠精神、岗位大练兵”、专家讲堂、青年读书班、 案例研讨会、集中夜学、业务竞赛共37场次。运用“法宣在线”、“中检网院”“检答网”“学习强国”等网络平台,分层分类开展全员业务培训。围绕《民法典》、《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重点内容,组织参加线上线下培训600余人次。检察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明显提高。
坚持严管就是厚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并落实警示教育、廉政党课、约谈提醒、业绩考评等机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强化思想教育,组织学习培训、政治轮训、专题研讨、以案警示43次。结合检察机构改革,对照岗位职责梳理出岗位职权,明确各检察环节的职权和廉政风险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开展案件评查和检务督察,构建多层次、多渠道、多方位的监督机制,减少执法随意性。坚决支持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组工作,围绕重点工作、重点时间节点开展检务督察33场次,督促检察人员形成遵纪守规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认真落实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积极配合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调研工作,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半年工作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按照审议意见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高度重视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建立意见建议收集整理、分流交办、吸收转化、办理考核等机制,坚持走访省、市、县级人大代表,设立人大代表工作站,加强日常沟通联络,及时办理、落实意见建议。主动向县政协通报检察工作,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沟通联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案件质量评查、案件公开听证等活动400余人次。聘任28名听证员,组织公开听证114场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以公开促公正。
2023,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六届三次全会和县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结合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切实找准依法能动履职的切入点、着力点,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工作,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郧西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