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组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卷烟、酒销售门店实施联合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在显着位置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售卖烟(含电子烟)、酒”警示标志;是否有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的行为;是否知晓《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卷烟、酒销售门店签订“不向未成年人售卖烟(含电子烟)、酒承诺书”,发放宣传资料,讲解“向未成年人售烟”的典型案例,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酒侵害。
据了解,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于2021年6月1日正式实施。为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远安县检察院迅速行动,与市场监督、烟草专卖等单位建立常态化联系,以“我管”促“都管”,配套设置了“联席会议机制、共同磋商机制、联合治理机制、情况通报机制和培训宣传机制”,打造“行业监管+司法监督”社会治理模式,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