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多年哒,我们寨子存在很多危险,很多的年轻人都不愿在这里住了,主要是觉得不安全又不好看,但是我们老年人觉得这是我们祖祖辈辈住的地方,我们舍不得离开。感谢你们检察院来关心我们的安危,目前我看县里也来了一些工作人员,正在为我们建设消防蓄水池、铺设消防管,这是在为我们老百姓办实事啊。”4月11日张官铺侗寨住户陈某向前来查看现场的公益诉讼办案组干警说到。
经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张官铺侗寨存在消防设施设备设置不足、设备陈旧老化、未设置消防蓄水池及消防管网、文物内居民消防意识不足等问题,存在一定程度的消防安全隐患,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到侵害。
今年4月,宣恩县检察院在发现这一线索后,及时立案审查办理,并向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以及晓关侗族乡人民政府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上述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对文物的保护管理职责,消除可能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确保张官铺侗寨得到有效保护。目前,上述行政机关召开了联席会议,制定了消防整改方案,并在各自的职能范围内积极整改。
近年来,宣恩县检察院结合恩施州检察院部署的“守古树、护村落、保文物”的专项行动,办理了庆阳古街、禹王宫等10余件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及时守住了县域内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对传承民族文化、推动文旅融合、助力乡村振兴贡献了检察力量。
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张官铺侗寨位于宣恩县晓关侗族乡张官铺村。该省保单位建于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建筑坐西北朝东南,为中轴对称布局,二进三天井院落。张官铺侗寨由于其构造的经典性,被誉为“鄂西干栏建筑中的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