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01、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2年1至6月,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26人,不捕62人。共决定起诉各类被告人485人,决定不起诉166人。
从起诉罪名看,排在第一位的是危险驾驶罪249人,第二位的是盗窃罪69人,第三位的是交通肇事罪35人,第四位的是诈骗罪34人,第五位的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23人。
02、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2022年1至6月,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共适用认罪认罚审结案件620人。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共提出量刑建议306人,法院采纳303人,采纳率为99.02%。其中提出确定型量刑建议294人,法院采纳291人,采纳率为98.98%。
03、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2022年1至6月,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合计6件,其中监督撤案2件。
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2年1至6月,咸安区人民检察院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84件次,已纠正84件次。
3.刑事抗诉。2022年1至6月,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共提出抗诉3件。
04、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2022年1至6月,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活动监督书面提出纠正1件,已全部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检察情况书面提出纠正1件,已全部纠正;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纠正28件,已全部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管活动发现违法情形30人,已提出书面纠正30人,已全部纠正;财产刑执行检察核查罚金刑170人,书面提出纠正89件,已采纳89件。
05、办理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情况
2022年1至6月,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上级检察院交办线索2件,初查5件,立案2人,不予立案2人,其他处理1人。
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01、对民事、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
2022年1至6月,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对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
02、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2022年1至6月,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4件,提出检察建议4件,法院采纳4件。
03、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2022年1至6月,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5件,提出检察建议5件,采纳检察建议5件,息诉32件。
三、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01、立案情况
2022年1至6月,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8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立案1件,占总数3.57%;行政公益诉讼立案27件,占总数的96.43%。生态环境领域5件,资源保护领域5件,食品安全领域1件,药品安全领域3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1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2件,其他领域11件。
02、诉前程序情况
2022年1至6月,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共开展诉前程序18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类诉前程序1件,行政公益诉讼类诉前程序22件,提出涉及污染防治检察建议2件。
三、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01、审查逮捕情况
2022年1至6月,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共批准逮捕未成人犯罪1人,不捕4人;同期,对侵害未成人犯罪批准逮捕5人。
02、审查起诉情况
2022年1至6月,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起诉)7人,不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21人。同期,对侵害未成人犯罪决定起诉10人。
03、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
2022年1至6月,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56次,开展社会调查249次,亲职教育34次,心理测评23次,亲情会见31次,通知法律援助17人。
五、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2022年1至6月,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共接受群众信访341件,其中来电122件、来信30件、“12309”网络信访72件、来访117件。
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件,发放救助人数12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0.081万元。其中对扶贫对象发放求助2人,发放司法求助金4万元。
六、重点及专项检察工作情况
01、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工作情况
2022年1至6月,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办理各类涉市场主体案件共46件。其中刑事案件22件,刑事执行检察5件,民事行政案件6件、公益诉讼案件13件。
对涉市场主体案件依法不捕3人、不诉4人。
02、长江大保护专项检察工作情况
2022年1至6月,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对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批捕和决定逮捕3人,不捕2人,逮捕主要罪名有非法狩猎3人。
对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起诉12人,不起诉2人。
七、院领导办案情况
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2年1至6月,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共144件。其中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144件。
入额院领导办理的案件中,刑事检察类(含刑事执行检察、控告申诉检察)14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