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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域治理、扞卫英烈尊严、野生动物保护... 蔡甸区检察院晒公益诉讼成绩单

        【字号:      时间:2019-12-23      

          本网讯(通讯员 蔡宣)“轰隆隆”一声声巨响,在挖掘机臂的不断挥舞中,一栋违建楼房逐渐被拆平……近日,位于武汉市蔡甸区后官湖国家湿地公园的一栋占地面积604.46平方米、建筑面积达1073.9平方米的三层违建房屋由该区城管部门组织进行拆除。事情要从2017年3月说起,一公司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后官湖的生态底线区和湖泊绿线范围内建设办公楼,侵蚀城市公共资源,破坏生态控制区的生态要素,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蔡甸区检察院立即向区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该区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确认被告公司未依法履行强行拆除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同时责令被告依法继续履行强行拆除的法定职责。

          这是蔡甸区检察院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一个缩影。该院自2017年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牢牢把握“检察官是公共利益代表”职能定位,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当好公共利益“看护人”。该院结合辖区湖泊河流较多、英烈纪念设施分布分散、野生动物资源丰富等特点,先后开展了长江流域生态保护、英烈保护等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从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社会反映强烈的领域入手,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守护自然水域“生态绿”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蔡甸区检察院充分履行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切实承担起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的使命,深入推进各方在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中的协作联动,积极探索水域污染的多元化生态修复方式,建立完善水域保护的长效机制,逐步推动实现水域的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今年来,该院民行部门联合区水务局、湖泊局水政监察大队等开展联合巡查,实地查看了蔡甸区境内的官莲湖、小奓湖、常福北渠、新六渠等水域的环境情况,并就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与相关部门的执法人员现场进行交流探讨,研究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通过开展巡查,了解到区水务部门定期巡湖、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前期已开展了一系列水域清理整治工作,成效显着。针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向相关单位提出了整改建议,要求其及时全面履行水环境保护和治理职责,努力打造整洁、干净、优美的水域环境。    

        扞卫英雄烈士荣誉尊严

          地处武汉市西部的蔡甸区是“红色资源”丰富的革命老区,现有革命遗址和烈士纪念设施118处。蔡甸区检察院对辖区内烈士陵园、烈士纪念碑等英雄纪念设施进行了实地调查,全面了解辖区内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现状,用实际行动践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提出的“维护英烈尊严,让英灵得以安宁”的庄严承诺。针对辖区内存在的蒋天树等烈士纪念设施由于疏于管理维护,导致碑文模糊不清、纪念设施旁摆放垃圾箱、陵墓周边杂草丛生、道路被灌木遮挡等问题,该院向该区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加强对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修缮,做好日常维护,恢复英雄烈士设施的纪念和教育功能,以维护英雄烈士的尊严荣誉。接到检察建议后,蔡甸区民政局成立了整改工作专班,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积极宣传,建议将分散的烈士墓动迁到玉笋山烈士陵园集中安放,对于动迁不便的烈士墓采取“一墓一整改方案”具体落实。修复维护后的烈士墓地苍松浓郁翠柏环绕,道路干净整洁,环境庄严肃穆。每年清明节,蔡甸检察院民行部门干警还结合公益诉讼“回头看”对该区烈士陵园等烈士纪念设施开展回访,实地烈士纪念设施日常维护情况,确保受损的英雄烈士纪念设施能得到及时修缮,同时检察官们还以默哀、向革命先烈敬献鲜花等形式,向革命先烈致以崇高的敬意和无限的哀思。    

        织牢野生动物“保护网”

          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经济发展重要物资资源,为了更好的保护野生动物,蔡甸区检察院在全区内积极开展野生动物保护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2017年3月,高某、卢某二人来到蔡甸区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内,数次采用农药拌谷子的方式捕杀野生鸟类。案发后,共查获绿头鸭、黑水鸡等鸟类死体260只,造成省级重点保护野生鸟类及国家“三有"野生鸟类死亡及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的破坏。案件被移送至蔡甸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该院为确定损失数据,多次与物价部门沟通,并向武汉市环科院专家征求意见,及时固定和完善公益诉讼环节所需证据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经审理,该区法院依法判决二被告人有期徒刑九个月,宣告缓刑一年;连带赔偿因非法狩猎造成的经济损失125600元,并在湖北省省级公开媒体上就损害国家和社会公益的行为登报道歉。该案是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发布后,武汉市首例生态环境领域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作为长江流域生态保护的典型案例,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人民法制报》、《湖北日报》等单位宣传报道,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对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教育作用。 

          自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蔡甸区检察院以强化行政检察监督为切入点,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凝聚力量,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用实实在在的办案效果体现了共赢理念,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下一步,该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打好解决重点领域损害公益问题持久战,努力提供更精准、优质的公益诉讼检察产品。 

        责编 汪光吉

        编审 花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