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郝硕) 12月16日,江岸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定海应邀依法列席江岸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犯罪嫌疑人叶某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这是该院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领导直接办案常态化具体举措。
审判委员会由江岸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张麒主持。会上,江岸区人民法院案件承办人汇报了该案的事实、证据的审查意见和审理情况。
作为案件承办人,检察长在听取了法院对案件的审理意见后,对该案的案件来源、法律适用和公益诉讼意义等方面作了解释和说明。区法院审委会对案件进行了讨论与表决,一致支持检察院的诉讼请求,采纳了量刑建议。
会前,黄定海检察长对列席审判委员会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领导带头办案制度,仔细研读案件材料,召集承办人分析研讨,认真梳理案件事实和证据情况,对审委会委员可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充分准备。
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检察机关职能的重要内容,也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和强化对审判活动监督的重要途径。今后,该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强化审判监督实效,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责编 汪光吉
编审 花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