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为民解难事,司法救助暖民心”。一面锦旗递交到检察官的手中,彰显的是检察机关能动履职、一心为民的担当。
7月1日,正值党的101岁生日,司法救助受助者舒某因行动不便,委托村书记将一面锦旗送到了团风县检察院。
据悉,本案救助人舒某是一起放火案的受害者。案件发生后,舒某的儿子曹某不得不辞掉在广州的快递员工作,回家照顾母亲和两个孩子。曹某本就收入不稳定,如今自己辞掉工作,母亲住院还需要支付大量的医疗费。困难一下压垮了这个家庭,曹某因无力继续承担舒某的医疗费用,只能将舒某接回家中休养。
控申部门在接到刑检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后,能动履职,分析研判,审查发现舒某因受犯罪侵害且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急需继续接受治疗,其情形属于检察机关进行国家司法救助的情形,应当予以救助。
为认真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扎实推进司法救助工作,检察机关将可以申请司法救助的情况告知曹某后,多次上门了解情况,对舒某进行慰问,指导被害人家庭申请司法救助。
6月30日,团风县检察院联合县妇联,来到被害人家里看望舒某,并发放司法救助金。团风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张艳芳嘱咐被害人儿子曹某要把钱用在治疗上,并叮嘱舒某要保持良好的心态,积极配合治疗,争取早日康复。
一面锦旗,一片民心。团风县检察院在以人为本的司法救助理念下,结合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助力乡村振兴,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用实际行动解决群众困难,传递司法关怀和检察温度,今年以来共发放司法救助金7.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