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18年8月,周香莲因其前夫出轨且存在婚内暴力,遂与前夫祝世美(化名)协议离婚,协议约定周香莲拥有女儿祝某某(当年1岁2个月)的抚养及监护权,祝世美每月支付5000元抚养费,至孩子18岁为止。
因远离家乡无老人帮助照看孩子,周香莲只得独自带孩子,无法从事固定工作,没有固定经济收入,而前夫祝世美以各种理由不按时支付抚养费,导致周香莲生活十分拮据艰难。
面对情感“背叛”和家庭暴力的双重打击,周香莲依然坚强。然而面对经过多次协商依然不履行抚养孩子承诺的前夫,周香莲只能诉诸法律。
控申办案检察官接访后,经过研讨,决定受理案件,并迅速开展初步调查。经调查,祝世美既是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独资)法人代表,同时也是注册了广告设计工作室的个体工商户,有能力支付抚养费却拒不支付,当事人周香莲的诉求基本符合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条件。为了确保办案质效、阳光司法,在获得周香莲同意后,办案检察官迅速启动简易公开听证程序,从检察听证员库中选出市妇女联合会领导干部、区人大代表、市律协资深律师等前来参加简易听证会。
听证会上,周香莲陈述了请求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缘由。办案检察官陈述检察机关意见,认为该案系未成年人抚养费纠纷,申请人确系生活困难,无固定收入,符合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条件,拟予以受理。
听证员纷纷表示当事人是弱势群体,被起诉人欠抚养费事实清楚,检察机关开展支持起诉工作,针对性强,均支持检察机关受理决定。
听到受理决定,周香莲当场掩面哭泣,不断感谢检察官和听证员的支持。该案在该次公开听证后,由三峡坝区检察院支持起诉,经过法院处理,被起诉人祝世美同意支付抚养费。
11月25日,办案检察官对该案进行回访,当事人周香莲向检察官介绍着现在的变化,与第一次面对检察官时的悲观沮丧形成鲜明对比。通过回访得知,周香莲已经顺利拿到了孩子的抚养费,周香莲和孩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周香莲感激地说:“感谢您们的帮助,让我相信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我会跟孩子一起努力,积极乐观面对未来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