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张佩)为强化对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司法保护,荆州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办案过程中切实抓好“长江大保护”,为保护母亲河输出检察力量。
2022年以来,荆州区检察院共核实涉长江环境保护线索26条,决定立案25件,占全年办案量40.6%;与相关行政机关开展磋商23件,通过行政磋商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20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5份,办理长江防汛林盗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1起,对其中24起案件开展了检察听证。通过案件的办理,参与长江流域饮用水水源污染治理0. 12亿立方米、长江流域洪障清除2700余亩、长江流域排污口整治15处、长江流域一公里范围内企业污染整治9家、长江流域船舶污染整治2处。
01与各级政府协同发力
能动履职,参与共同治理
关注和助力政府整治重点,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是检察公益诉讼内在要求。在核实的26件线索中,其中10件来源于第二轮中央生态保护督查情况反馈,7件线索来源于省级环保督查情况反馈,2件来自于省级重点信访情况反馈,4件来自于省级挂牌督办情况反馈,2件由省检察院逐级交办,1件由本院刑检部门移交。通过线索核实,荆州区检察院发现确实存在整改不到位情况,针对不同案件有效开展行政磋商或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帮助相关行政机关找到治理难点和堵点,达到治理目标。
02诉前磋商督促高效履职
寻求法治最大公约数
磋商是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内容之一,在办案流程中属于实质性办案活动的前置性简易程序;适用于对抗性争议较小或治理成本小、治理见效快,以及涉及两个及其以上行政机关监管职责交叉,需要协作配合的情形。在涉长江大保护系列案件中,磋商案件比例占80%。荆州区检察院通过磋商畅通沟通渠道,推动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协同履职,相互协作配合,共同解决问题,充分发挥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的职能作用,探索形成了既依法监督行政机关又协同履行职责的新型关系,以最小的司法成本寻求法治最大“公约数”。
03科技赋能检察监督
提高监督质效
在办理涉长江大保护的公益诉讼案件中,荆州区检察院利用“公益魔方”快检设备及无人机等新型技术,有效解决了技术支持方面的问题,实现了办案质量和效率的双提升。
在办理菱角湖阻洪林系列案件时,结合地形、地貌,通过无人机航拍制图,清晰呈现了防洪通道内种植高杆成材林1600余亩、零星未成材林500余亩的情况。在办理后湖水库饮用水水源案件时,利用无人机航拍完成河道巡视,通过实时画面近距离监测水体污染情况,同时利用随身携带的“公益魔方”快检设备现场采样并开展工作,检测结果均参照国家标准自动比照,实时掌握水污染情况并为下一步工作提供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