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郭海华 罗子旋)为贯彻落实上级检察院关于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和执行检察专项活动的要求,积极响应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荆门市检察院指派检察官于7月21日至22日赴武汉对职务犯罪罪犯林某某涉案房产移交执行工作进行现场监督、见证。
在本次涉案房产移交工作中,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涉案房产现场进行财务清点、证照登记、现场拍照等清查工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财政局在涉案房产现场进行涉案房产移交,并由其家属在场签字确认。
在移交现场,市检察院全程监督、见证,确保执行工作全程依法、公正、规范进行,切实履行检察机关对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
荆门市检察院将以此次执行监督活动为契机,扎实推进职务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执行检察工作,确保专项检察活动效果,推动职务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刑执行工作依法、规范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