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过后,天气渐暖,一群越野车爱好者有组织地在长江滩涂、沙洲等地进行汽车越野“撒欢”,殊不知,他们的行为已严重损害了长江生态环境。
早在2020年5月,江陵县检察院就该现象向河道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对违法越野行为进行监管,经河道管理部门整治后,违法越野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
2021年2月,该现象再次发生,江陵县检察院获悉后,立即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督促河道管理部门积极履职,确保检察建议落到实处。河道管理部门立即增加巡逻人员和巡逻频次,一经发现,强制驱离,并在醒目位置树立警示牌。目前,违法越野现象已消失。
接下来,江陵县检察院将以常态化“回头看”为抓手,通过持续性监督提升公益诉讼办案效果,把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工作做成刚性、做到刚性。
检察官说法:
非法越野首先损害江堤及江滩地质环境,其次对江堤植被也损害严重,容易造成水土流失,妨害行洪安全,影响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和岸线的利用,应当符合行洪、输水的要求。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