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8日在武汉市江岸区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定海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检察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及各位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2年工作回顾
2012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领导下,区人大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争当全市排头兵、创建全国先进院”的奋斗目标,检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我院被授予“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省级最佳文明单位”称号,连续四年被评为全市先进检察院。今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同志亲临我院,视察了新技侦综合楼和办案工作区,对我院各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一、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实现办案规模、质量和效果的有机统一,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今年以来(数据截至11月25日,下同),共批准逮捕刑事犯罪案件嫌疑人870件1302人,提起公诉1053件1439人,其中简易程序案件814件,有罪判决率100%。依法严惩垄断经营、强揽工程、破坏经济秩序和涉足民生领域、强占各类市场的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涉众型犯罪。起诉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社会影响较大的恶性案件20件53人,虚假注册资本,诈骗,组织、领导传销等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经济犯罪案件45件67人。
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办理知识产权犯罪案件67件81人,同比上升509%。起诉全市第一例侵犯洋酒商标权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①,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我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投资环境。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建立知识产权工作联系点,提前介入该区2起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对侦查活动进行引导。征求公安、法院、上级业务部门和专家学者意见,研究制定知识产权案件证据标准参考。
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完善社区矫正监督机制,运用“听、看、查、访”四步工作法,联合区司法局对全区206名监外服刑人员社区矫正情况开展检查,防止和纠正脱管、漏管等问题发生。积极构建未成年人犯罪“捕、诉、防”一体化格局,打造江岸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今年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59人,提起公诉72人,帮教5人,成立“方圆工作室”,以网络为平台答疑解惑、普法宣传、开展帮教。严格落实在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过程中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的诉讼程序要求,针对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场的特殊情况,引入“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机制②,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坚持惩防并举方针,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力度,更加重视预防,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职能作用。
严肃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7件23人,其中贪污案件4件10人,贿赂案件11件11人,挪用公款案件2件2人。紧盯权力比较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大力查处发生在工程建设、征地拆迁、文化通讯等涉及民生领域职务犯罪。侦破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员工伙同他人贪污三金潭立交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款400余万元的窝串案1件6人,为全市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平稳推进作出积极贡献。
着力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深入贯彻关于开展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的要求,着力查办违法用地、违章建设背后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一举突破省、市重点项目武汉化工新区80万吨乙烯工程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的渎职犯罪案件3件9人,其中处级干部2人,追缴赃款400余万元,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
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坚持惩防并举,将预防工作向前向后延伸。以区职务犯罪预防协会为平台,深入辖区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讲活动21场次,2000余人受到警示教育;在全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调查、检察建议、预防咨询和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圆满完成二七长江大桥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正式启动对鹦鹉洲大桥、江汉六桥项目的预防调查;针对武汉轨道交通3号线市民中心站和兴业路站两个项目开展专项预防,《检察日报》全版对我院重点建设工程专项预防工作予以专题报道;坚持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针对江岸地区职务犯罪发案态势提出预防对策和建议,积极向区委、人大、政府、政协提交预防年度报告;结合办案分析职务犯罪原因,向有关单位、主管部门发出预防检察建议88份并全部回复,我院专项预防检察建议获全省十佳检察建议,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分析获全国优秀案例分析。
三、注重强化诉讼监督,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我们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完善监督机制,提高监督能力,维护司法公正。
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加大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的监督力度,依法监督立案60件、监督撤案26件,监督力度较往年有所提高。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③,召开全区“两法衔接”联席会,筹备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加大行政执法监管力度。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加逮捕63人、追加起诉27人,追诉遗漏犯罪事实65笔。我院对刘凯等人涉嫌抢夺一案的诉讼监督案例④被评为全省“刑事诉讼法律监督调查精品案例”。
加强刑事审判监督。重点监督纠正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5件。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3件次,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11件次,对刑事审判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监督意见22件次。认真开展量刑建议工作,强化对量刑自由裁量权的监督,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635件,采纳率为88.7%。
加强对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的监督。健全以抗诉为中心的多元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格局, 拓展监督范围。加强对立案、调解和执行活动的监督,提请抗诉6件,建议提请抗诉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开展法律监督调查9件。加强对建筑行业管理、环境保护和国有资产管理等领域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先后向多家行政执法单位发出检察建议25份,督促行政部门切实履行行政职责。相关部门均书面回复我院,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起到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效果。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强化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保外就医全过程的同步监督,纠正不当减刑9人;加强对监管场所羁押与改造活动的监督,认真开展监所安全检查,纠正违法行为16次,促进监管场所活动规范有序;依法监督纠正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监外执行罪犯3人。驻看守所检察室再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四、深化检察实务改革,加强执法规范建设
明年1月1日起即将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对检察机关的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为迎接新法实施,我院以科学发展为引领,改革不合时宜的旧作法,建立适应时代要求的新机制,保障执法质量和效果。
建立集约化案件管理模式。推行“目标、管理、考评、运用”四位一体的管理机制,建立集约化科学管理案件模式,全年受理各类案件2529件3546人,签收送达案件、法律文书5067件,评查案件(线索)1227件,实现进出口管理、全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和检务督察四个方面的有机统一,形成了案件管理江岸模式,经验作法被《检察日报》头版头条报道。
做好与新刑事诉讼法的对接。认真学习法律条文,加大执法办案与新刑事诉讼法的衔接,为新法实施做好充分准备。建立逮捕必要性审查制度,保障犯罪嫌疑人权益;探索简易程序案件全面出庭集中办理、集中审判新模式;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附条件不起诉以及分案起诉工作机制;重视加强对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的收集与固定;成立电子证据工作组,选送技术人员参加电子证据实战培训和文件检验鉴定培训⑤,提高运用科技手段收集证据的能力。
加大规范执法的设施投入。今年我院新建成的办案工作区严格按照高检院和省院最新要求设计,设置了设施完善的“五室一间”⑥,配置了安检门、安检器、测谎仪等设备,实行双通道、双区域和讯问室物理隔离⑦,视频监控实现全天候、全覆盖、全联通、全存储,同步录音录像做到全面、全部、全程、全高清审录分离,切实有效保障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权。我院被省检察院评为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先进单位,办案工作区被省检察院授予全省首家“示范办案工作区”称号。目前已有全国各地36家省、市级检察院相继来院参观学习办案工作区建设和执法规范化管理经验。
五、延伸检察工作触角,丰富服务民生举措
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突出工作重点,丰富工作举措,更加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
注重执法为民,主动服务城市建设。当前正值江岸区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城市大拆迁、大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我院紧密结合检察职能,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坚持拆迁未启、预防先行,组织召开江岸区“城中村”改造预防职务犯罪约谈会,向后湖、塔子湖、谌家矶街的16个村的100余名村级组织的管理人员宣讲职务犯罪预防知识,通过约谈警示防患于未然。选派干警到拆迁一线,配合区委、区政府妥善化解在重大项目、旧城改造征地拆迁过程中发生的矛盾纠纷,引导群众合理合法表达诉求,做到既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又保障拆迁项目顺利推进。
注重亲民利民,及时解决合理诉求。坚持每周三的检察长、部门负责人日常接待制和人民监督员参与接访制,认真开展涉检信访案件排查化解工作,严格落实涉检信访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妥善处理包括少数民族群体访案件在内的21件重点案件,为十八大的顺利召开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开展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工作,申请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7名刑事被害人和1名未成年帮教对象实施救助,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注重服务民生,深入基层联系群众。通过检察工作联络站、综治联系点等平台,深入街道社区开展宣传活动,提高服务的主动性。开展主题为“惩防并举,保障民生”的法制宣传、“万民干部普法行”和检察院“公众开放日”活动,出动干警6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份,受理群众咨询200余次,解决实际问题40余件,更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将抓好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作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途径,与武汉市实验中学、培英中学、京汉学校等10所学校开展检校共建,由10名检察干警担任法制副校长,组织开展法制讲座、警示教育活动12场次,参与学生达800余人。
六、实施人才强检工程,推进检察队伍建设
坚持把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作为保持检察事业持续发展的战略任务,不断加强思想理念教育,深入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提高检察队伍执法水平。
深化思想政治教育。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检察队伍,扎实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活动。通过专题党课、先模事迹报告会、读书征文、演讲比赛、检察官讲坛等形式,开展忠诚履职教育、执法为民教育、公正执法教育和廉洁从检教育,牢固树立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执法理念。深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检察院”创建活动,“检察官讲坛”被评为全区“十佳读书品牌”,1名干警被评为“武汉市维护公平正义优秀检察官”。
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在全市首推助理检察员选任制度,建立江岸检察人才管理库,构建“高层次—骨干型—后备型”三级人才梯队,切实加大检察业务专家、业务尖子和办案能手的培育力度。大力开展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紧密结合两大诉讼法的修订内容,采取案例分析、模拟辩论、知识竞赛和全员考试等形式,开展培训活动12期、培训869人次,开展练兵活动8次、参练156人次。10名干警分别荣获省、市“侦查监督十佳办案能手”,武汉市“十佳公诉人”、“优秀公诉人”、“反渎业务标兵”、“民事抗诉案件办案能手”、“优秀信访接待员”等荣誉称号,展示了江岸检察队伍的过硬专业素养和良好职业形象。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开展《廉政准则》、《廉洁从检若干规定》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加大对领导干部的监督,领导干部述职述廉23人次、个人事项报告11人次、任前廉政谈话21人次。深化“治庸问责”工作,实行治庸问题“零容忍”,加大督察力度,严格责任落实,一周一检查,一月一通报,提高干警公正廉洁执法意识,规范干警执法行为,干警全年无违法违纪问题。
各位代表,在过去一年的工作中,我们认真贯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主动向代表委员寄送信息简报、《检察工作动态》、《江岸检察》刊物,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院视察座谈,专题向人大、政协汇报贯彻执行《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的情况。认真办理人大交办案件,及时回复案件办理情况,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执法质量检查工作。主动听取公安、法院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引入第三方测评,开门接受群众评议。严格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人民监督员办理监督案件1件2人,走访8家发案单位参与案件回访,现场观摩职务犯罪案件庭审2次,参加案件质量评查工作1次,考查22名犯罪嫌疑人的案件办理情况,对办案人员规范执法情况进行监督。
各位代表,我院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区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鼎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关心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检察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一是立足检察职能,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措施有待进一步深化,成效还不够明显; 二是执法办案和法律监督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有的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三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与新形势新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少数干警化解矛盾的能力还不够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3年主要工作
各位代表,明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江岸区科学发展、实现跨越的关键一年,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依法治国、维护公平正义的任务更加艰巨。我们总体的工作思路是: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加重视自身建设,以创建全国先进院为目标,实施品牌战略,打造精品项目,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为打造支点武汉核心区,增强居民生活幸福感贡献力量。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努力提升服务大局能力。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十八大报告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引导干警深刻理解依法治国的内涵,牢固树立服务民生的意识,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推动检察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妥善处理涉及企业的案件,依法打击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生产生活的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积极服务和保障江岸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是贯彻落实两大新诉讼法,努力提升法律监督效果。着力转变和更新执法理念,紧密结合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在深刻学习领会“五个意识”⑧的基础上,努力做到“六个并重”⑨,确保两大诉讼法的全面正确实施,促进诉讼监督制约机制在检察工作中得到更好体现和落实。坚持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为重点,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与执行、行政诉讼、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进一步完善法律监督调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工作机制,规范监督行为,改进监督方式,维护司法公正。
三是深入查办预防职务犯罪,努力提升反腐倡廉工作实效。更加坚定反腐倡廉决心,认真落实十八大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的更高要求,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加大对行贿犯罪惩治力度。深入查办和预防工程建设、征地拆迁、食品安全、医疗教育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反渎职侵权工作,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认真开展个案预防、专项预防和系统预防,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预防调查,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增强工作实效。积极构建预防违法犯罪工作大格局,整合预防刑事犯罪、预防职务犯罪、预防诉讼违法三项职能,开创预防工作新局面。
四是认真开展检察机关群众工作,努力提升社会管理创新水平。健全检察工作风险预警、处置、防范工作体系,切实把排查、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纳入执法办案各个环节,努力从源头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扎实开展涉检信访排查化解工作,不断健全释法说理、检调对接、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刑事被害人救助等机制,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高度重视、着力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推进检察职能进社区、进村组、进机关、进企业的检察工作联络站建设,积极拓宽联系群众的途径和载体,不断提升群众工作水平。
五是打造一流队伍,争创一流业绩,努力提升江岸检察新形象。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领导班子建设、思想理论建设、党性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重视青年人才的培养,坚持在执法一线锻炼人才,为人才成长开辟快速通道,着力培养一批骨干型和专业型人才,以此带动全院干警素质能力提升。以打造江岸特色品牌工作为重点,高点定位、着眼全国,坚持科学管理、狠抓落实,力争执法办案出精品、法律监督出成效、检察管理出特色、队伍建设出人才,实现江岸检察新的跨越。
各位代表: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院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积极投身检察工作,努力向一流目标迈进,塑造江岸检察新形象,为促进江岸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