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终于能给家人一个交代了。”因债务成了“老赖”而东躲西藏的郭小林(化名),遇到检察官登门时,说出了憋在心里多年的一句积怨。
7月20日,一桩绵延近10年的民事执行案件,在黄州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和区法院执行局的共同努力下,不畏艰辛,突破重重阻碍,终于将该案“失踪”十年的关键被执行人郭小林找到。在检察官向其详细讲解相关法律政策后,郭小林答应一定配合法院执行。7月23日上午,在检察官的见证下,郭小林将5万元钱上交区法院执行局,请执行局转交申请执行人刘某,至此,该案取得重大突破。
申请执行人申请监督,检察官要化解“烦心事”
2021年5月,刘某申请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孙鑫和助理郑丽丽受理该案后,立刻调阅案件材料,详细询问当事人,了解案情。“从我们审查全案来看,郭小林下落不明的可能性很低,郭小林应该还在其居住地附近。”孙鑫说,“该案本可以凭村里出的证明结案,但我想事情绝对没那么简单,当事人既然找到检察机关,说明对检察机关还是很信任的,所以我们一定将该案查办到底,化解这个纠缠了近十年的烦心事。”但是,留给检察官的线索并不多,只有一纸身份证信息,通过多次深入村委会调查了解,发现该案阻力重重,案件进展停滞不前。检察官没有气馁,带着案卷材料进行了大量的走访、调查。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2021年7月20日,案件有了突破性进展,将郭小林住址锁定,并将线索移交执行局督促该局执行。
“每一件纠纷的处理结果,都关系着群众对司法公平正义的感知。”孙鑫表示,“化解群众操心事、烦心事、忧心事,就是我们检察工作执法为民的最直接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