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周奕 章琪)“在学校还习惯吗?”“叔叔,老师和同学们对我都很好,回到学校很开心......”近日,失学儿童小花(化名)在电话里向黄梅县检察院检察官徐仲齐说着上学后的体验。
今年9月初,黄梅县检察院未检部门在审查办理一起案件中发现适龄儿童小花因家庭贫困失学近一年,为有效保护儿童权益,该院未检部门充分发挥“四大检察”统筹一体、融合式监督的优势,联合第四检察部办理该案。
通过联合走访调查,检察官了解到小花家中姐弟三人,父母因感情破裂已分居多年,且一直未归家,姐弟三人常年跟随爷爷奶奶共同生活,因父母未支付抚养费用,爷爷因病不能从事体力劳动,全家依靠奶奶一人在外做农活赚取生活费用,现奶奶年迈,难以负担三个孩子的生活、学习费用,导致该名儿童失学至今。
眼看着周围的孩子都去了学校,而失学的小花日渐沉默,检察官心里只有一个声音:一定要让孩子重返校园!
为了让小花尽快复学,检察官迅速与小花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妇联取得联系,共同前往小花失学前就读的学校。通过与老师沟通详细了解小花曾经的学习情况,并表明小花家人愿意其复学的意向。
“孩子回来上学绝对没问题,生活费上学校也可以提供一些帮助。”了解到小花的家庭状况,校方表示将为孩子提供资助。因担忧小花回到学校后不适应,检察官建议学校安排心理老师对小花进行心理辅导。
为获取更大的助力,检察官将小花的相关情况以及前期工作情况进行了梳理,与该县教育局进行了沟通协调,教育局表示在控辍保学方面的工作存在不足,将尽快安排人员走访小花家和学校,针对复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供实质性的帮助。在多方帮助下,小花终于重新回到了学校。
入学那天,检察官看着学校发来小花坐在教室学习的照片,不禁露出了欣慰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