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初,该院检察官在走访市妇联时了解到小乐的情况:小乐母亲在一起刑事案件中被害身亡,其父也因触犯法律身陷囹圄。14岁的小乐由爷爷奶奶抚养,但老两口已经70多岁了,奶奶还患有多种疾病需长期服药,生活十分困难。
随即,检察官上门走访了小乐家及其所在的村委会,调查核实了小乐的家庭情况。检察官认为,小乐属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的近亲属,其家庭因被害人遭受犯罪侵害丧失主要生活来源,案发后因对方无力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由于小乐是未成年人,检察官遂向其爷爷说明了司法救助政策,并帮助小乐准备了相关材料。
如果由潜江市检察院单独救助,仅能为小乐申请到1万元的救助金。为提升救助效果,该院通过湖北省检察院汉江分院报请湖北省检察院联合开展救助。最终,三级院联合为小乐申请到司法救助金3.55万元。
司法救助金虽然暂时能缓解小乐一家的生活困境,但小乐以后的生活仍让检察官牵挂不已。“小乐属于‘事实孤儿’,我们能否为他申请相关的政策帮扶?”检察官将小乐的情况反馈至民政部门。经民政部门审查,小乐确属“事实孤儿”。于是,民政部门立即派人上门开展“一站式”服务,每月为小乐申请到1380元救助补贴。
据悉,自2022年以来,潜江市检察院持续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联合市妇联开设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绿色通道,获取司法救助案件线索,为受困妇女、儿童提供心理咨询、法律咨询、法律帮助等服务,共救助困难妇女儿童15名,发放司法救助金22.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