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检察日报社印发《关于表彰二O二二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2022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其中,仙桃市人民检察院、潜江市人民检察院、天门市人民检察院喜获2022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荣誉。
《决定》指出,今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深化抓实检察机关“质量建设年”,以更高质量的检察履职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新闻宣传工作紧紧围绕迎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主题主线,聚焦党和国家大局、社会法治建设、检察中心工作,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阐释新时代检察工作新理念、新作为,创新宣传检察队伍新风貌、新形象,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
据悉,汉江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聚焦中心大局,紧扣检察重点工作,突出基层一线,充分利用《检察日报》等媒体资源,全方位、多角度展示汉江检察工作的新成效,向社会各界宣传检察工作新职能,展示检察人员新气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