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至9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工作要求和会议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协调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
一 、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2年1至9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47人,不捕255人。共决定起诉各类被告人427人,决定不起诉289人。
从起诉罪名看,排在第一位的是危险驾驶罪89人,第二位的是盗窃罪48人,第三位的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34人,第四位的是寻衅滋事罪28人,第五位的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23人。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2022年1至9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626人。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检察机关共提出量刑建议344人,法院采纳336人。其中,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324人,法院采纳319人。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2022年1至9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合计34件,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34件。
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2年1至9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33件次,已纠正33件次。
3.审判活动监督。2022年1至9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针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提出纠正3件,已纠正4件。
4.纠正漏捕漏诉。2022年1至9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4人,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和遗漏罪行共5人。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2022年1至9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对暂予监外执行提出书面监督意见1件,采纳1件;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12件,同期已纠正12件。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9人次,同期已纠正9件。对财产刑执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意见7件,同期已采纳7件。
二、民事检察工作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
2022年1至9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2件。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2022年1至9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件,法院同期采纳2件。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2022年1至9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件,法院同期采纳4件。
三、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2022年1至9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件,法院同期采纳2件。
(二)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2022年1至9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件,法院同期采纳4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一)立案情况
2022年1至9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4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类立案5件,占立案总数的9.26%;行政公益诉讼类立案49件,占立案总数的90.74%。涉及生态环境领域26件,食品安全领域21件,资源保护领域4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2件,其他领域1件。
(二)诉前程序情况
2022年1至9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共开展诉前程序15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5件,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10件。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
2022年1至9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共提起公益诉讼7件,均为民事公益诉讼。
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情况
2022年1至9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15人。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21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
2022年1至9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不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9人,审结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5人。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10人。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
2022年1至9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对涉未成年人犯罪组织开展亲职教育、公益劳动、团建活动等各种有益于教育挽救、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各种帮教活动63人次,开展社会调查148人次。
六、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2022年1至9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共接受群众信访114件。提起国家司法救助16件,同期发放救助12人,共发放救助金6.5万元。
七、重点及专项检察工作情况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22年1至9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审查逮捕黑恶案件1件1人,共批准逮捕1件1人(涉黑案件),侦查监督环节提前介入1件,审查起诉黑恶案件1件1人(涉黑案件),提起公诉1件1人,一审生效判决1件1人,其中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1人。
(二)涉营商专项工作
2022年1至9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受理涉营商审查逮捕案件25件35人,同期批准逮捕27人,不批准逮捕8人;受理涉营商审查起诉案件48件82人,同期决定起诉28人,不起诉23人。开展涉营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人。
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受理涉营商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件,涉营商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2件,涉营商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
(三)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2年1至9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1人次,讨论案件12件,其中,刑事案件10件,民事案件2件。
作者|胡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