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人员走进讯问室后,检察技术人员开启设备,对认罪认罚过程全程录音录像。讯问结束后,立即刻录光盘留存。
“同步录音录像使认罪认罚具结过程有证可查,切实保障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真实性和自愿性,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对辩护权的尊重。”当天的值班律师表示。
今年以来,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已全面开启对所有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据第一检察部负责人介绍,《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印发后,该院积极行动,从各个方面抓贯彻落实。检察长多次在检察长办公会上对此项工作进行了统筹安排,明确牵头部门和技术保障措施。目前该院刑检部门就相关规定进行了多次学习,对规定要求有了清晰的认识和把握。
每次开展对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时,案件承办人都事前通知技术人员进行配合。该院司行局负责人表示,办案人员在保障认罪认罚案件的质效方面,总是主动提出技术协助申请,配合协作十分默契,推动了本院“在镜头下办案”常态化。
据了解,自2022年1月起,该院共办理起诉案件40余起,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率达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