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活动中,红安县检察院以涉市场主体案件“慎捕慎诉慎押”专项监督为切入点,将检察履职转化为服务效能,助力涉案企业经营得更好、发展得更强。
用思想破冰引领理念转变
今年5月份,红安县检察院各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业务骨干一行近20人,在检察长占涛的带领下,来到孝感市大悟县检察院“登门取经”。一行人在实地考察、听取经验介绍后,各部门骨干分别找到对口部门,面对面的讨教,开诚布公的交流。尽管只有一天时间,大家都感觉心有所触、学有所获。
“理念一新天地宽。”在学习中转变思想、在转变中提高效能。
该院以学习为基础,采取“四学一研讨”的方式深化思想转变,即:开设“红检大课堂”“搭建平台学”,以最高检发布的典型案例为模板“对照典型学”,邀请市院领导和对口业务部门来院指导“请进来学”,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中层干部赴先进院“走出去学”,对照学习成果进行自我反思、集中“研讨”。
通过多形式学习强化思想,引导干警摒弃“构罪即捕”等惯性思维,着力解决“不敢用”“不会用”的问题,引领大家打破思想束缚。
“思想认识敞亮了,业务数据就上去了。”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占涛介绍,综合运用各类学习平台和教育方式,学习效果逐步体现,业务数据变化明显,1-8月份,60项核心业务指标全省前十的有36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被省市多家媒体报道。
用行动破题发挥主导作用
今年3月,红安县检察院在介入叶某某故意伤害案时,针对犯罪嫌疑人系该县某企业技术维修人员身份,及时建议侦查人员开展社会调查和风险研判。在促成刑事和解受理案件后,该院迅速以速裁程序作出不起诉决定,既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又依法保证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推动者、地方经济建设的护航者。
该院始终立足检察监督职能,在办案中服务、在服务中办案,充分利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及时掌握涉企案件立案情况,做到入企调查、研判风险、讲解政策“三必须”,增强报捕的精准度。在把好企业“四类人员”涉罪案件“审查关”的同时,加强捕后动态跟踪,实时掌握案件进展情况,防止“一捕了之”“一押到底”。
“检察机关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督促企业开展合规建设,帮助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依法能动履职,取得了积极成效。”9月初,在详细了解了红安县检察院办理的2起企业合规案件情况后,黄冈市人大代表、红安县工商联主席王海鹰作出了充分肯定。
“在办理涉企案件时,我们格外注意落实‘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判缓刑的提出缓刑量刑建议’。”该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对涉营商案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6人,使得一批陷入困境的企业重新“活起来”,持续“经营得好”。
用机制破局优化服务效能
今年8月,红安县检察院与县工商联共建沟通联系机制,工作做法入选全国工商联、最高检发布的“100对典型事例”。
辨证施治,机制建设照亮前路。
专项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党组高度重视,不断完善优化涉市场主体司法办案服务机制,畅通涉营商案件受理“绿色通道”,对涉企案件逐案交办、督办,依法优先、快速、审慎办理,能动履职,用心用情当好“店小二”。
“对于企业来讲,时间就是效益,检察机关对涉企案件开设绿色通道,最大限度缩短案件办理流程,为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创造条件,值得点赞。”红安县检察院涉企案件办理全过程的高质、高效,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在保护的同时,红安县检察院注重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为防止不起诉后“一放了之”,针对涉案企业暴露出来的制度漏洞等问题,该院提出针对性检察建议,督促企业建章立制,规范内部管理。1—8月份共发出检察建议7件,均已整改回复。
围绕企业合规改革,该院主动对接行政监管部门,及时通报合规整改情况和案件处理结果,打好“刑行衔接”“主动牌”,促进合规长管长效。先后向税务、国土等部门提出意见建议3份,携同县工商联、相关单位对合规整改企业进行跟踪回访6次,真心实意帮助企业“飞得更高、走得更远”。
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头连着政治大局,一头牵着企业创新创业的信心。
“我院将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强化检察担当,以更加高超的政治智慧、法律智慧、检察智慧,为企业平衡健康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占涛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