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化粪池的缺口已经封堵了,现在从这里经过,没有刺鼻的臭味,空气清新了不少!”近日,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到该县八里湾镇某养殖污染公益诉讼案件现场“回头看”时,附近的村民笑着说道。
8月11日,红安县检察院检察官在某视频平台上发现有村民反映八里湾镇某养殖场粪污直排污染环境的问题。
获悉线索当天,承办检察官随即前往现场调查,发现该养殖场附近污水管道里的粪污,从一处管道不断向外流出,流向旁边的沟渠,恶臭难闻,并当场拍照取证、固定证据。
(整改前)
针对发现的问题,红安县检察院于8月12日组织相关行政机关及辖区镇政府召开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会,发出磋商意见书,督促相关责任部门依法履职,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环境污染风险,切实维护公共利益。同时建议行政机关对涉案市场主体以整改为主,处罚为辅,对养殖粪污变废为宝综合利用。
收到磋商协调意见书后,相关行政单位及辖区镇政府迅速行动,督促涉案养殖场进行整改,并于当天全部整改到位。
(整改后)
8月17日,红安县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养殖场化粪池缺口已封堵,养殖粪污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同时,该养殖场已与附近村民签订了粪污利用合同。
公共利益无小事。通过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程序督促养殖粪污排放问题快速整改到位,正是红安县检察院积极践行“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的具体行动。该院将继续充分履行公益诉讼职能,以“我管”促“都管”,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建设美丽乡村,达到双赢多赢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