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检察机关给了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我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今后我一定遵纪守法,好好读书,将来回报社会”,在广水市检察院举行的不起诉不公开宣布教育仪式上,小杨真诚表态。
倾力挽救教育 纠偏涉罪少年人生航向
据了解,2021年4月至5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杨伙同他人多次在本市某镇实施盗窃行为。小杨到案后,认罪悔罪态度很好,并与被害人达成了刑事和解,退还了赃款。2021年6月,广水市检察院未检检察官接手该案,在对小杨开展心理疏导的过程中发现,这是一起未成年人因家庭疏于管教,过早接触社会上闲散人员而犯罪的案件,对这一类的少年,应当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通过帮教与惩治并举,帮助他们重新回到正确道路上。
通过审查案件事实和综合考虑情节,该院作出了不捕决定,并联合村委会等共同对小杨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不捕帮教。为解决不捕后的“空档期”,承办检察官联合法律援助律师共同对小杨的监护人进行亲职教育。
细化帮教措施 助力涉罪少年重归正轨
该案被移送起诉后,检察官对小杨的成长经历、监护教育、家庭情况等开展全面的社会调查,外出务工的小杨父亲回到家里,表示会以身作则,加强对孩子的关心管教,小杨所在高中也同意与检察机关共同对小杨进行监督。经综合研判,该院于2021年9月30日对小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联合小杨父母、学校、村委会、派出所共同签署《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协议》,加强对小杨为期六个月的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工作,并根据社会调查内容制定精细化帮教方案。
考察帮教期间,小杨积极参加学校公益活动和学校环保组织,义务打扫教学楼道、回收废电池,能够认真学习、团结同学,参与班级活动,有深刻的认罪悔罪表现。同时,小杨还作为志愿者为抗疫助力,在某镇疫情防控服务站值守,全程坚守连续十多个小时的值守岗位,有时候忙的连工作餐都吃不上,但小杨仍坚持了下来。通过参与这些公益志愿活动,小杨亲身体会到责任的重要性和劳动的光荣感,促使他更快地回到正轨。
充分听取意见 不诉决定引导迷途知返
监督考察期满,2022年3月22日,该院就此案件组织不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听证人员在深入了解案件事实和充分听取侦查人员、监护人及辩护人的意见后,发表评议意见。
“你一定要珍惜机会,更加努力读书,才能对得起自己,对得起所有关心爱护你的人,我同意相对不起诉决定。”人民监督员冯祥文发表意见。
“我同意检察机关的决定,希望你以后严格自律,遵纪守法,相信自己,把握好未来。”人民监督员曹伯厚说道。
综合各方意见,该院依法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杨作出不起诉决定,在随后的不起诉宣布训诫会上,承办检察官剖析小杨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一是法律意识淡薄,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和犯罪的危害性认识不够;二是是非观念不强,交友不慎,易受他人错误价值观及行为的引导。”同时对小杨提出要求:“希望你能吸取教训,真心悔过,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对法律常怀敬畏之心,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也希望你重塑信心,积极面对今后的学习和生活。”
小杨,只是广水市检察院守护“未”来的一个剪影,该院将继续坚持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帮助迷途的“羔羊”找到家,全力拯救失足的少年,持续推进未成年人双向、综合、全面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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