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缺钱花,男子竟以“有门路”办理公租房业务、认识某领导为名,先后诈骗多名被害人钱款6万余元。近日,樊城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该男子批准逮捕。
2018年,从事水电相关工作的薛某经常在樊城一家劳保用品店购买劳保服装,一来二去,很快与该店老板王女士熟络起来。
某日,薛某听闻王女士正为申请公租房的事宜发愁,于是谎称认识公租房相关办理人,可以帮其申请公租房。王女士听后信以为真,当场将身份证复印件和两张一寸照片等相关资料交给薛某,并于次日转账2500元好处费给薛某。
没过多久,薛某又无意中得知王女士的儿子、儿媳正四处找工作。先前已经尝到一点甜头的薛某,此时再次动起了歪心思。他向王女士透露自己在某铁路局上班,认识铁路局相关领导,可以帮王女士的儿子儿媳介绍工作。
薛某的一番话让王女士动心不已,王女士当场拿出16000元的介绍费给薛某。之后,薛某又以事情已经办好为由,向王女士索要了20000元好处费。
然而,直到2020年,王女士也未能等到薛某的上班通知,申请公租房的事情也一直没有着落。王女士不由得担心起来,遂不停地打电话追问薛某。谁知,薛某随后竟玩起了消失。
2021年3月23日16时许,王女士在振华路附近发现薛某的踪迹,当即报警,薛某被当场抓获。
经查,薛某诈骗金额达6万余元。
办案检察官表示,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伪造身份,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规定,涉嫌诈骗罪。大家在申请办理公租房、找工作时一定要通过正规途径,切勿投机取巧 "求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