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7月初的一天晚上7时许,魏某通过QQ好友推荐加了一个昵称为“代收服务”的好友。随后,“代收服务”便开始向魏某推送赚钱的门道,因着急用钱交房租,魏某便心动了。对方要求魏某帮忙周转几笔钱,但不可使用本人的银行卡,也十分明确地告知魏某若转的钱多了,银行卡可能会被冻结。在利益的驱使下,抱着一丝侥幸心理的魏某联系了好友刘某,并向其推荐了这个快速生钱的方法。因需要用钱还房贷顺便赚些烟钱,两人一拍即合,刘某立马将自己的银行卡交给魏某,并让其交给“代收服务”。
几次转账后,金额就达到7万元。“代收服务”要求刘某注销此卡并另外办理一张新的银行卡,再次转账1万元。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很快,刘某便被警方抓获,魏某也自首了。
据统计,两人在转账中分别获利10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