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记忆将信用卡密码设为“123456”,却不想丢失后却被拾卡人三两下试出密码,并转走几千元。近日,樊城区检察院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对拾卡人梁某提起公诉。
1月16日,王女士在查询信用卡账单时发现自己在1月15日消费了8000多元。但那天她并未使用过信用卡,一头雾水的她赶紧翻看钱包,这才发现卡不见了,于是立马办理了挂失并到公安机关报案。根据消费记录信息,警察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梁某。梁某被抓获后,如实供诉了自己的罪行。
据梁某交代,1月14日,他在武商地下停车场准备开车回家时,发现车附近“躺”着一张信用卡,见四下无人,便将卡捡回了家。第二天,抱着试一试的心理,梁某随便试了几个密码,不料输入“123456”时竟然成功了。“当时我有点昏头了,想着房贷这个月还没还,一时财迷心窍,就将钱转到了自己的银行卡上,并前前后后消费8861元。后怕事情败露,便将卡扔在了一偏僻的树林里。”
检察官说法:法律面前,“捡”来的犯罪同样要受到严惩。本案中,梁某的行为,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数额较大。信用卡、身份证等重要物品丢失时一定要尽快挂失,及时止损,信用卡密码也不要设的过于简单,不让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同时,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被贪念冲昏头,才不会为自己“捡”来意外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