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樊城区检察院联合樊城区应急管理局、樊城区公安分局,召开落实高检院“八号检察建议”现场宣讲和安全生产座谈会,并走进企业,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切实将“八号检察建议”落实落地。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下发后,樊城区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安排落实,由第二检察部牵头负责,第四检察部配合开展公益诉讼活动。
会上,樊城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徐迎黎详细介绍了“八号检察建议”的制发背景和主要内容,并结合近年来发生的真实案例,着重指出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强调增强“风险即危险”“隐患即事故”的责任意识,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避免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第二检察部和第四检察部检察人员分别就安全生产的问题,与参会人员展开讨论。
樊城区应急管理局负责人雷红杰指出,“八号检察建议”对安全生产监管问题提出了具体落实的意见,2021年最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也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全力确保企业全员安全生产机制建立健全和落实。
樊城区公安分局内保中队负责人王用立提出,安全生产法增加“三个必须”原则,即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说明国家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公安机关也将积极履行职责,注重强化基础防控,排查企业内部安全生产隐患,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王军表示,企业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设立专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建立一系列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落实各级人员责任,每天排查风险点,每月全面排查,定期总结整改。
人民监督员赵学表示,安全无小事,“八号检察建议”指出的问题很到位,有些企业不规范管理导致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希望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共同把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做好。
会后,与会人员走进企业生产车间,实地检查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并了解了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情况。
近期,樊城区检察院还陆续走访了相关企业,针对企业合规、安全生产等方面开展宣讲和调研,为更好地优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发展提供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