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王琴)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该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为全面理解和贯彻实施好《反有组织犯罪法》,进一步巩固扫黑除恶斗争成果,努力打好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持久战,3月1日下午,丹江口市检察院组织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学习。该院全体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业务部门干警参加。
会议围绕《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背景、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重要意义等方面内容进行了学习,着重就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进行逐条学习和深入探讨,进一步提升大家对该法的认识,不断提高打击有组织犯罪活动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切实担负起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为平安丹江口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通过此次学习,与会人员充分认识制定和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深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击黑恶势力,不断深入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